上级文件
事项名称
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备案。
受理对象
项目建设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机构。
设定依据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34号令);
《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设〔2008〕208号)。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13〕190号)
《关于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工作的紧急通知》(建管[2010]516号)
申请条件
施工图文件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和规范,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全市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办理材料
1、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备案申报表一份;
2、图审机构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核原件,留复印件);
3、经备案后的《安徽省民用建筑节能审查备案登记表》和《建筑节能设计一览表》
4、审查合格书、审查意见回复、审查合同、不良行为记录(如没有,应零报告)、规划许可证等材料(核原件,留复印件);
网上申报程序
1、登陆http://www.ahgcjs.com.cn/(安徽工程建设信息网);
2、点击“业务系统”下面的“施工图审查与备案管理系统”;
3、点击“项目”,选择“施工图审查”,进入“审查结果登记”
4、填写完成后,点击“确定”并确认。
5、点击“审查结果备案”选择“备案告知”,选择相应的单体项目点击“备案申请”,进入并再次确认,无误后“提交备案申请
注:在项目审查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手续。
提示:使用省级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和市政建筑)应当进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标投标确定施工单位.
办理流程
受理—备案
办理时限
即办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办理地点
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住建委窗口
联系电话:0563-3010557。
监督电话:0563-2719189、0563-3010557
201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