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文件
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申请条件
1、建设工程经过竣工验收; 2、必须有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验收的文件; 3、必须有工程质量保修书和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设定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号);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质【2013】171号)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应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市函〔2013〕1500号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公示—办结
办理材料
1、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一份;
2、《工程验收备案表》(表一)(必须是由安徽工程建设信息网上打印的表一);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4、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认定书;
5、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
6、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五方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
7、住宅工程需提供市政、园林及房管部门意见。
四、办理时限:法定15个工作日,承诺1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对于住宅工程,备案机构受理建设单位的备案申请后,应当在一日内通过有效方式进行公示,并要求开发商在售楼处和竣工工程明显部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十天。备案资料符合要求,质量监督单位对工程质量无异议,公示期间未收到影响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质量投诉,未发现违反工程竣工验收规定的行为,备案机构方可同意备案。
五、网上申报竣工验收备案程序(可在http://www.ahgcjs.com.cn网上下载{竣工备案系统操作说明(建设单位)版})
1)登陆http://www.ahgcjs.com.cn(安徽工程建设信息网);
2)点击“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系统”—“注册”,按要求注册,带带*为必填项(如果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已注册账号,用此账号直接登录即可)
3)点击“综合验收备案管理系统”——登陆(刚刚注册的账号和密码)
4)登陆后:建设单位基本信息完善——建设项目登记——单位工程登记(带*为必填项)。
5)竣工备案申请:登陆后:点击业务窗口——竣工验收备案——竣工备案信息登记(带*为必填项)——打印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竣工验收备案申请(注:竣工报告为必上传的附件)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办理地点: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住建委窗口
联系电话:3010557。
监督电话:2719189 301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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